未交交强险的处罚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直至其依照规定投保后退还。
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将被处以机动车缴纳保险金额的两倍罚款。例如,若交强险的常规保费为950元,则罚款金额为1900元。
若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伪造或使用伪造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属于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建议: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及时缴纳交强险,以避免车辆被扣留和罚款。如车辆已被扣留,应尽快补办保险手续并缴纳相应罚款,以便尽早取回车辆。